【致交通部,致所有支持者】
我是Uber台灣總經理吳罡,很遺憾必須和各位宣布,交通部已正式定案103-1運管新規。
為了找到能和政府、平台代僱駕駛、消費者,共同前進的方向,在此,再次懇請能盡速與林佳龍部長、交通部會面,釐清103-1運管新規的法規政策細節與可行營運運方案。
過去幾週,我們多次去文請交通部針對103-1運管新規中的幾項條文(包括禁止巡迴攬客與排班等),以及對於我們租賃車合作夥伴、平台代僱駕駛下一步的方案,能有更具體的闡述與說明。
但直至今日,政府皆未回應我們的聲音、意見函以及會面的請求。
在無法清楚了解法規政策與相關內容的情況下,我們難以做出準確評估。我們希望透過與交通部的會面和對話、明確了解法規訊息,讓租賃業者及 Uber 有機會在充足的資訊下,進行相對應的調整。
Uber 始終致力於提供消費者選擇和為平台合作代僱駕駛的權益而努力,我們懇切地請求部長,能盡快地與 Uber 和駕駛自救會見面,討論與澄清103-1運管新規條文。
我們深信 Uber 與交通部的共同目標皆是滿足台灣對交通運輸的需求,深切誠懇地期盼政府,能夠不預設立場,盡速與我們展開實質的對話與溝通。
#一定能找到對社會最大的利益
#新規落實的具體措施尚待釐清
#請林佳龍部長給我們一個討論的機會